這次台大孔醫師因為經營部落格營利,遭記過處分。如果他是一般醫師,不會有什麼問題,問題在於,他是公職醫師,必須遵守公務員服務法中「不得經營商業」的規定。
結局是,孔醫師辭了公職,專心經營部落格,因為他認為醫療界的大環境,他無法改變,他選擇了自己有興趣能掌握的部落格經營,作為他營生的工具。
換另一個角度想,如果孔醫師能夠利用他經營部落格的專業,到政府觀光部門好好做,替台灣的觀光旅遊行銷,會不會對台灣更有貢獻?但政府的人事制度,很難有這樣的轉換。可惜了一個人才,他做自己的事去了。
如果,我們希望台灣企業重視人才,首先,政府得先重視人才。考試院、銓敘部及各級政府首長,都得好好想想,怎麼讓有才的人,能在政府有好好發揮的空間。